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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 最高2442元 最低96元

来源:珠江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4937

简介: 从6月13日起,曲靖调整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缴存额上限为2442元/月,缴存额下限最低为96元/月

记者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6月13日起,曲靖调整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缴存额上限为2442元/月,缴存额下限最低为96元/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2013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42元;根据曲靖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数据,2013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是:麒麟区、宣威市、开发区为113元/月,其他各县均为96元/月。

  据了解,2013年曲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既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并将核定的月缴存额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已经核定的月缴存额,规定年度内不得变动。调整政策从6月13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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