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简介: 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曲靖市公安局批准,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促进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工作发展,缓解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力不足矛盾,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曲靖市公安局批准,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每个岗位对年龄上限的要求不一致,具体情况请详阅与本公告同时公布的《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各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未就业或在正式聘用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九)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二、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不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到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报名。
2.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办证厅(曲靖开发区迎霞路15号凤凰水榭小区大门旁),联系电话:0874-31958583195883。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面半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将按照招聘条件严格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目测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要求等。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珠江网(www.zjw.cn)上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面试考察
(一)考试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两个科目组成。报考职位类别为文职人员的加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安常用法律法规、写作、阅读理解,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参照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试成绩加3分。
报考文职人员职位类别的需进行面试考察,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等额进行面试考察,届时将由政工监督室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能力,面试考察分数满分100分,成绩计入考试成绩总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辅警职位类别的不进行面试。
(二)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类别,按照考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选。
(三)考试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考核
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和相关政审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考核由报名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配合实施,政审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云南省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进行。
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分局负责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3年8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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