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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来源:曲靖新闻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5786

简介: 曲靖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连续多年将保障房建设列入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加以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创新建设模式、强化目标责任和日常监管,确保保障房建设惠民利民。

曲靖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连续多年将保障房建设列入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加以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创新建设模式、强化目标责任和日常监管,确保保障房建设惠民利民。

2011年至2013年,全市共建成和在建各类保障房88248套,其中:廉租房12590套,公租房52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800户,工矿棚户区改造530户,煤矿棚户区改造10466户,林业棚户区改造362户,经济适用住房4800套。发放租赁补贴42484户,7000余万元。共安排5.3万户家庭入住,有效解决了15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我市建立政府长效投入机制,市级财政对于政府统建廉租房、公租房每平方米补助不低于100元,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总收入、房地产税收用于保障房建设等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市级、曲靖开发区、麒麟区都建立了保障房建设投资公司,各县(市、区)的建设融资平台已初步建立,负责政府直接建设的保障房融资和投资建设。实行“两房捆绑、以房建房”,建立开发性筹资机制。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捆绑建设,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利润弥补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不足,同时明确规定,商品住宅小区建设中以不低于项目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不能配套建设的缴纳相应资金,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实施建设,商品房和保障房综合配套、统一管理。


全市紧紧围绕扩大保障面的总体目标,为克服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难、用地难等问题,在全省创造性地探索了“政企共建、政校共建、政园共建、政村共建”等多种模式,有效解决资金难、用地难问题,为保障房建设的全面推进开辟了新路径。

市委、市政府将保障房建设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考核奖惩,并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对保障房建设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高效办理,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各县(市、区),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建设。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将保障房建设工作列为政府督查重点,坚持周报制,通过《督查专报》通报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我市创新管理举措,相继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申请审批管理,全市统一了申请、审批程序,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和操作规程,严把审核关,强化对各县(市、区)审核、审批程序的检查。坚持公示制度,全市所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领取租赁补贴和入住公租住房、廉租住房的家庭,都在当地报纸和社区宣传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认购或配租。加强入住后的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管理保障房小区,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房屋租金、水电费的收取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房屋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申请拨付、分级审批”的管理原则。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不定期跟踪检查,确保保障房建设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规范运行。

马红丽 高庆芳 王斌(曲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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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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