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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检察院十大亮点一路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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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作表率、服务大局当先锋,目标高出一筹、措施先行一步、工作快进一拍,创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业绩,多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有影响力、有示范引领作用,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反假币先进集体“。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作表率、服务大局当先锋,目标高出一筹、措施先行一步、工作快进一拍,创造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业绩,多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有影响力、有示范引领作用,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反假币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近5年共有29个集体56名个人获国家、省、市、县表彰。2014年,该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亮点频出,仿佛一盏盏明灯,辉映检察工作流光溢彩、一路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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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4年该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9件572人,受理人数较去年上升27%,审查后批准逮捕210件39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7件483人,受理人数较去年上升9%,其中上报市院26件5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48件422人,收到判决251件387人,均为有罪判决。依法打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03件180人;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起诉非法经营案件16件23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1件2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案件6件19人。


亮点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2014年该院依法查办工程建设、教育、惠农资金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9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件12人,收到法院判决12人,均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该院在全县设立20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成立10家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构建“网格化”预防。罗平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园接受45个单位参观教育130余次,检察官到乡镇及县直部门上警示教育课26次,接受干部、群众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咨询100余次,受理1573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议对12名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亮点三、有效参与社会治理。2014年该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66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5人,封存犯罪记录24人,帮助教育、挽救犯罪青少年。到学校进行法律讲座,配合公安、学校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发出检察建议30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参与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有效防止该类人员再次犯罪。开展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分析8次,全面掌握罗平县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和规律,提出预防对策12条。以网络、报刊、面对面交谈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检察工作职责。
亮点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2014年,该院依法惩治犯罪,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8件2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19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14件32人,追诉漏犯13人;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均已纠正,确保司法公正。


亮点五、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该院2014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8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05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63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


亮点六、强化监管活动监督。2014年该院监督收押入所561人,监督处理出所583人。对监管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对19件19人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加强对全县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及时纠正脱漏管,建议收监4人。


亮点七、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该院增强证据意识、防止冤假错案,杜绝“瑕疵”案和冤假错案。2014年,该院通过统一业务软件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6件1055人,接受卷宗1170册,纠正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30件次,启动流程监控31件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24件,不批捕82人。对办结案件进行“一案一评”。


亮点八、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2014年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45件84人次,审查办理上级院交办的信访案件12件,审查办理控告类案件23件,审查办理涉检信访案件7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7件,其中复查息诉24件,审查息诉3件。检察长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6件35人,处理来信42件,参加县委县政府大接访18次,反馈各种意见和情况103件119人次。


亮点九、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伤害刑事案件等情形,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全年依法决定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75人,决定不起诉12 人。采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方式化解矛盾16件,为受害人追偿损失 80余万元。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4人,救助金额6万元。


亮点十、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该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90%,其中法律研究生学历3人,检察官比例70%,法律队伍向专业化目标迈进。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培养检察业务能手15人,市级检察业务专家1人。鼓励检察官提升学历和法律资格晋升,向各级检察院和有关单位选送业务骨干4人跟班学习和交流,其中1人选派到香格里拉检察院援藏。建立藏书3000余册的“市级优秀职工书屋”,为检察官提供方便的读书环境。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每周一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和队伍素质养成机制。2014年有3名检察官分别获全市业务知识竞赛第一名、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考核第一名和演讲比赛第一名。2014年投入技术设备67万元,对办公办案技术设备进行配置和更新换代,形成完善的科技装备配置体系。


655800 云南省罗平县委宣传部 李宝华1398742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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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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