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曲靖新闻 > 民声关注 > 文章信息 RSS

[网曝]曲靖规划局充当保护伞,无良地产商祸害福苑业主

来源:金碧坊论坛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112565

简介: 曲靖规划局充当保护伞,无良地产商祸害福苑业主

云南省委巡视组、曲靖市纪委、曲靖市检察院:


     反映人:曲靖市麒麟区江东福苑小区全体业主

     业主代表肖桂仁 身份证号:532201195003166336

     业主代表黄兴红 身份证号:532201197003045453

     业主代表杜连尧 身份证号  532224195212182118


小区基本情况


     由曲靖市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曲靖市麒麟区江东福苑小区位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曲靖卷烟厂斜对面)。该小区按曲靖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图经济技术指标为:小区规划净用地面积8177.8平方米,建盖住宅6幢,临街三幢属底商住宅,总建筑面积38045平方米,停车泊位195个,总户数242户。


开发商违规违法事实及依据


(一)擅自更改规划图进行开发建设


     1擅自超越用地红线。由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原规划图上明确了用地红线,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为贪图利益最大化,以达到谋取暴利的目的,越过国界的用地红线违法建盖,导致原规划的同行道路被变更缩水,严重影响通行安全和消防安全。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江东福苑总平面规划图”。


     2擅自变更规划用房。未按规划在临街底商住宅最北端(紧靠1幢旁)建盖公厕;未按规划要求在小区第4幢和第5幢间建盖垃圾中转站和花园。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江东福苑总平面规划图”。


     3擅自扩大4、5、6幢住宅及地下车位建筑尺寸,仅此一处就导致实际建筑面积超规划许可1923.76平方米,并侵占用于农田灌溉的干渠退让空间。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2012年6月18日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编号:2012003号)。


     4存在严重超容积率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8045平方米,建设完工后实测面积为41168.07平方米,超3123.07平方米。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江东福苑总平面规划图”经济技术指标、曲靖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编号:曲规验字2012第037号)。


     5未经批准,在地下入口上方擅自建盖一层临时建筑交由开发商自己引进的物业公司使用。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2012年6月18日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编号:2012003号)。


     6擅自变更原规划195个停车泊位的经济技术指标,实建仅86个,尚差109个,远远无法满足业主需求。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江东福苑总平面规划图”。


     7开发商根据规划图承诺“若地下车位不能满足195个时,就建设两层地下室,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己承担”。可实际情况大相径庭,至今已过去5年,承诺还未得到兑现。

     主要依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的“江东福苑总平面规划图”右下角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2月11日承诺。


江东富苑开发商违法侵犯业主权益的主要


     1因没按规划建设地下车库,将本是全体业主产权共有的首层架空层地下车位,委托物业公司发布通知继而高价出售(8万元左右)给不明真相的业主,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共有利益。


     2在原车位就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强行将20余车位进行隔断,用于对外租赁盈利(经营购物超市),造成业主共有利益受损。

     3原规划用于小区会所房屋,一直用于出租盈利,至今未交付业主使用(5幢靠干渠边单元1楼1层,150平方米),导致社区无会所、服务场所,对此全体业主怨声载道。


     4规划停车泊位195个,为应付因车位不足的规划验收,擅自将人防、配电房、水泵房空挡及临街绿化带划设成车位凑数,并授意物业公司擅自将本属于业主共有的首导架空层地面划设车位30余个,以3.5万元/个、30年时间租卖给不明真相的业主,既侵害小区其他业主利益,又严重影响通行安全和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5临街底住宅地面下沉,存在建筑质量缺陷,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临街人行路面因建盖小区施工遭到破坏,至今未修复,给出行带来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6开发商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存在真伪问题,与曲靖同期其他楼盘使用的版本明显不一致,政府主管部门的落款签章也有区别,涉嫌违规;且“项目”内容填写的是“江东福苑二期”,明明只开发了第一期工程,何时又冒出个第二期来,这期间或许有什么猫腻。


     7据悉,针对江东福苑小区开发中存在的种种违法违规问题,业主曾多次上访,强烈要求解决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于2015年6月2日召集江东福苑小区地产开发商,利用新一届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在筹备该选的间隙召开了联席会。不透明的单方面会议,让该小区业主产生很多猜疑。


业主诉求


     1责令开发商兑现承诺,按规定要求的195个车位足额增建。


     2因没按规划建设地下车库,首层架空层地下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责令开发商停止侵权,并取缔现有超市,恢复原状,交还全体业主。


     3责令开发商依规划在小区内建盖垃圾中转站。目前,小区垃圾无集中存放地,只能随意放置在小区出入口,散发出恶臭。


     4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小区会所用房的盈利出租,即刻归还全体业主。


     5责令开发商为业主办理小区土地证,方便业主对自己产权的自由处置。小区2011年10月就交付业主,入住已经快四年,土地证仍未办到业主个人手中。


质问曲靖市相关职能部门


     一些知名社会学者、经济学家、法学专家说过,在我国的个体富商、打款、土豪,其资本的积累无不带有血腥的原罪。在这点上,房地产开发产业链最为典型和突出,表现为强拆强建 、暴力拆迁有之、甚至黑社会介入有之。


     作为江东福苑小区的开发商,无论其前称是“曲靖鸿源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是今天的


     “曲靖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目前曲靖市民知晓的由其所开发的“红日花园”(曲靖火车站旁)、“江东福苑”(曲靖卷烟厂斜对面)以及目前在建的“9号站台”(白石江)等几处楼盘,每一处都存在严重的违规违法开发问题,每一处都给构建和谐社会遗留下了不稳定的隐患,给曲靖的反腐败埋下了高能定时炸弹。尤其是近期处于开发中的白石江“9号站台”楼盘,其种种违法违规事实已于2014年11月28日被《云南经济日报》“新闻透视”栏目整版曝光(A5版)。


     中央巡视组在云南巡视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云南在矿山的开采、土地的开发上,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问题。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郭振兴在巡视曲靖时指出,曲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土地出租、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苍蝇式腐败”问题严重。要通过巡视,把一些地州腐败问题的“盖子”揭开。这要揭开的“盖子”,其指向是不是曲靖不知?也许曲靖就是重点也不定。


     这里不禁想问曲靖江东 开发有限公司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屡屡给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的企业,何以屡屡能从政府拿到土地进行违法违规开发?何以前一处楼盘的违法违规问题还没得到解决、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隐患尚未排除,后一个楼盘又得以开工建设?是开发商的社会背景广、后台硬、有保护伞? 还是开发商在曲靖市民中的口碑好,所有楼盘的业主群众在说“瞎话”糊弄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冤枉开发商?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主管部门、监管执法部门不知情、不作为、乱作为?还是个别主管领导或主办人员因为与开发商关系好、感情深、利益捆绑而有意放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试问曲靖市规划管理局


     作为政府的主管职能部门,对曲靖市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江东福苑小区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系列违法事实,何以通过验收?国家的法规红线、主管部门的法律底线何在?是个别主管领导或具体验收人员与开发商间达成某种默契后的个人行为?还是曲靖市规划管理局代表政府的官方行为?


试问曲靖市住建局及城市建设监管部门


     作为对城乡建设负责主要监管责任的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对开发商在建设江东福苑小区过程中存在那么多的违法事实是怎样行使监管职责的?有没有因为利益输送而对开发商的违法建设网开一面、手下留情?


     根据《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执行完毕证明》(编号:罚毕【2012】9号,你们对开发商的违法处罚,小区业主根本未看到开发商的整改行动和整改结果,就被视为处理完毕,有没有敷衍塞责,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作橡皮泥随意揉捏?还是因为开发商利益输送后的刻意庇护?是个别主要领导或执法者与开发商达成某种默契后的个人行为,还是执法人员的工作渎职?


试问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1、业主入住小区4年左右,对开发商迟迟不办理业主小土地证一事是否进行了监管?何以放任听信开发商的借口说辞而不监督办理?


     2、开发商至今仍然强占和侵害江东福苑小区全体业主对首层架空层地下车位的共有产权,你们有没有及时介入依法公正处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条“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一致的原则”,不难理解“房为地存,地为房载,地转房随,房转地随”的含义。不知相关的法律条款适用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江东福苑小区不?是广大业主群众的合法权益无关紧要?还是因为地产商与个别领导或具体工作人员的联系更加密切,已成为利益共同体?难道真要拖到小区业主群众到中央、省、市集体上访了,才会认真对待和妥善解决?


     急切期盼上级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特别盼望中央媒体及省内像《云南经济日报》这样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介入调查采访。


     联系电话:

     15331582717     联系人:老肖

     13577403377     联系人:余开仲

     13769878883     联系人:黄兴红


原帖地址:http://www.jinbifun.com/thread-3404244-1-1.html


分享到:
编辑:momy

网友评论

匿名网友 seroquel

热点推荐
月关注排行
民声关注
微信图片分享
年度关注排行